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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网讯急民间借贷利率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1-01-07 15:57:20 阅读: 来源:板纸厂家

借贷网讯,我朋友借我15万元,约定月息1分5,借款一年后归还8万元,未支付利息,还剩7万元未还,当时我们没有约定利息是否可以利滚利,现在我朋友给我说不能利滚利,前期的利息不能和剩余的本金再重新计息,只能计算剩余7万元本金的利息,所有利息最后一起归还,那么我前期的利息不就是让朋友一直白白使用直到最后和7万元以及7万元的利息一起给我了吗?这样合适吗?我应该怎么办?希望业内专家能为我解答。

业内专家为您解答上述问题如下:首先利滚利是不合法的;其次,你与你朋友没有利息数额及付息方式的约定,根据有关规定,你可要求你朋友向你支付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利息,已还的8万元和未还的7万元都应按具体的借款时间来计息等等。

注: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情形说明如下

1、民间借款合同违反《合同法》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这样的利息是“高利贷”,利息条款是无效条款,超过的部分不受合同法的保护。借款合同的利息条款以法定贷款利率的上限为标准加以确定。

2、民间借款合同中规定有复利条款。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民间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均不受合同法和保护。

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5、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6、在民间借款合同关系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款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可依法予以制裁。

7、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为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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